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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的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什么?

2022-08-19 16:35:51 来源:南财网

失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的吗?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什么?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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