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2023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报名招生简章公告-世界百事通

2023-06-05 22:00:27 来源:本地宝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资料图】

为确保2023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呼市赛罕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呼赛教发[2023]45号)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2023年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一、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地址为赛罕区保全街29号。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赛罕区南二环快速路以南,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具有赛罕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否则视为在本区域无入园需求,无法予以录取。

3.按照划片范围,优先招收片区内房户一致(即户籍与房产证地址【或网签住房合同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人数未超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房户一致招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赛罕区户籍优先原则补录,录满为止。

4.所在小区、乡镇、村设有公办园的,不在招录范围。

四、招生计划

小班:125人

五、招生流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

2023年5月30日,在幼儿园西门门口、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及呼和浩特赛罕教育公众号公布招生公告。

(二)网上信息采集、志愿填报

时间:2023年6月6日8:00—6月13日17:00

凡符合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hhtjy.org.cn/)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只可填报一所幼儿园,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联系电话务必填写监护人的并保证电话畅通有效。如需修改信息,须在规定时间(6月6日8:00——6月13日17:00)内进行“信息修改”。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6月16日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双胞胎报名信息采集需填报两名幼儿信息。

※网上信息采集填报志愿仅可填报一所公办幼儿园,不可同时登陆多所公办幼儿园端口进行信息采集。请家长注意,慎重选择填报。

(三)现场审核

时间:2023年6月17日--6月18日

符合现场资格审核的幼儿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届时一名监护人带领幼儿持审核所需材料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采集信息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格审核合格后幼儿园全部录取;幼儿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纸质版《信息采集表》一份;网报信息登记时填写的两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首页、户主页、幼儿页,若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复印监护人页)

3.房产证(或网签住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单位公章;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相关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即随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同时幼儿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幼儿,需其法定监护人提供“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房证明应为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并加盖公章。

备注:家长需将以上所有材料装入透明档案袋内,并标注幼儿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

(四)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6月21日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公众号通知。

※双胞胎电脑随机录取方式为以下两种,家长可自行选择:1.捆绑方式,以一名幼儿信息为代表,如录取两人同时录取;2.非捆绑方式,分别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分别录取。

(五)结果公布

时间:6月21日20:00后

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hhtjy.org.cn/)查询录取结果或在幼儿园西门及幼儿园公众号查看公布招录结果。

(六)领取入园通知书

领取入园通知书时间,幼儿园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六、特别说明

(一)请家长仔细阅读招生公告,熟知报名条件和流程。

(二)家长提交的入园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凡在现场资料审核过程中或入园后发现提供虚假入园信息或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四)以上招生流程,时间如有变化,以幼儿园实际通知为准。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

(六)招生咨询电话:

17704887490,0471—5182987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5:00—17:00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

2023年5月30日

关键词:

最近更新